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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大代表职权有哪些
释义
    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等。
    人大代表的职权有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等。
    人大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
    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要说明,我国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都是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也都属于间接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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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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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