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行政执法分运政管理、路政管理、航运管理、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等主要从事的是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交通执法职责1.负责主城区内路政、运政、港航执法工作;2.负责全市通车高速公路运政、路政行政执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除外);4.负责对主城外区(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