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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遗产如何办理继承
释义
    办理遗产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人携带相应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公证处进行公证;
    3、办理过户登记。按照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一、房产证户主过世产证变更手续
    房屋原产权人地过世的,房屋过户就属于继承过户,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二、公证的遗嘱怎样才能继承
    公证的遗嘱继承一般有4个流程:1、遗嘱公证后,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死亡证明;2、接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2种:遗嘱继承、法定继承;3、再去办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要交税。
    三、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只写不让谁继承吗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决定由谁继承遗产,但一般是不能指定谁不能继承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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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