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务院总理是正国级级别,其工作内容有: 领导国务院工作,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的任免人选; 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一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二条 委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职级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职级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任职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