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28个,分别是: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若干人, 国务委员若干人,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 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