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大绿本丢了可以去车辆登记证办理的车管所申请补办。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登记证书的审核具体如下: 1、查看车主身份证件和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时用的证件是否一致,号码是否相符,从而确认是否一手车; 2、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国产/进口项目内的填写内容,有填写进口、海关或工商罚没及境外自带等字样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些可能影响车辆的销售价格; 3、查看实用性质项目内填写的内容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如果是营运要注意,并及时通知定价中心; 4、查看是否有抵押贷款,办理解押手续须本人与贷款银行联系,否则无法过户; 5、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代办,但必须有客户身份证原件,丢失补办的必须车主本人到场。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般在车辆管理所办理,领取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