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醉驾的处理流程 |
释义 | 检察院醉驾的处理流程如下: 1、抽血,等待验血报告; 2、通知拿验血报告。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为醉驾,处罚结果是掉销驾证,五年禁考驾证,由交警移交检察法,提起公诉; 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 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 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6、等待法院开庭宣判; 7、法院下达传票; 8、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 9、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据这些调查定刑; 10、法院下达判决书; 11、携带判决书到交警队找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候审,再凭保证金票据,到市局退还保证金; 12、服刑。 醉驾处罚标准如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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