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份共有人的权利有 |
释义 | 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份额享有共有权。按份共有人行使权利、享受利益的大小与其预先确定的份额成正比。每个共有人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要受到其他共有人享有权利的影响与制约。依个人意志擅自行使对共有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的,应视为对其他共有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其他共有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返还不当得利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2、分割请求权和转让权。为了保护共有人的利益,同时又保证各共有人有加人和退出共有的自由,在不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共有人享有对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但转让依法须受到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3、优先购买权。依照民法典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