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会被罚款并且吊扣驾驶证。 《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 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知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道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的。 第二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处二十元罚款或者警版告,并责令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离开高速公权路。 第三十条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程序,适用公安部有关交通管理处罚程序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