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查询助学金名单步骤如下: 1、打开浏览器,搜索自己学校的计财处,点击进入官网; 2、在官网界面点击【登录系统】; 3、输入自己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4、登录成功后点击【新版财务查询】; 5、在查询界面点击【助学金名单查询】。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法律依据】 《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