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侵权责任法》浅谈网络广告治理问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在民事侵权领域填补了《民法通则》规定上的不足,使我国民法典体系的完善迈进了一大步。同时,该法的相关规定在虚假违法广告领域亦有着很好的规范意义,对于《广告法》的修订来说将起到一定的参考价值。 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可以说是社会的一个顽疾。国家正通过法律法规的不断建立健全等措施来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周伯华局长2009年12月24日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2009年全系统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2万件,可以说整顿的力度是比较大的。而对于网络广告来说,在监管和查处方面较传统广告存在较大区别和难度,它是一个新兴的领域,是社会信息化发展的产物。2007年6月,中国广告协会曾颁布《中国互动网络广告行业自律守则》,要求网络广告应当合法,尊重互联网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网络用户的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