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平责任原则 |
释义 | 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种责任分配原则,其责任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行为,也不是特定事故原因,而是一种抽象的价值理念—公平。 公平责任是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的责任。 在法律规范的结构中,价值理念不具有直接的可操作性,把一种价值理念作为调整具体社会关系的操作工具,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现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要秉持公平理念,公正、平允、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平原则体现了民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对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事活动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民法不可能对所有的民事关系毫无遗漏地进行规定,当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可以运用公平原则作为判断标准。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的情形。 2、因紧急避免造成损害。 3、行为人见义勇为而遭受损害的。 4、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当事人均无过错的,适用公平原则。 5、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