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什么部门
释义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我国的人民调解活动,具有历史传统,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就曾普遍建立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这对于减少人民讼累,增强人民团结,促进生产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1: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