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是由谁去写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对内容共同认可的一个协议。可由夫妻双方自己写,如果涉及到法律问题或者财产分割,子女扶养权,抚养费等等,自己不能搞定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书。建议找律师代书,可以规避法律风险,避免日后因离婚协议再起纠纷。当然找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是需要支付费用的。根据你们双方是否涉及财产,财产金额具体是多少等问题,收取的律师代书费是不一样的。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可由夫妻单独一方来写,也可双方协商共同订立,但是无论是由谁来写,最后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因为离婚协议是约束男,女双方的,可以看作是合同的一类,既然是约束双方的,就需要双方对内容都签字表示认可。 一、离婚协议书要请律师写才有法律保护吗 离婚协议书不是要请律师写才有法律保护。可以自己写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请律师代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自己写离婚协议书一般要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2、明确子女的抚养权; 3、明确子女抚养费,按规定,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向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主要包括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等问题; 4、明确探望权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周期以及中止探望权的情形; 5、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可不可以更改 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均同意修改的情况下是可以更改的,若有一方不同意,则不能更改。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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