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南省限制外省进岛车辆(客车和小型汽车)在岛内通行。在海口市进岛港口附近建设配套经营性大型停车场,凡是开车进岛的外地车辆,都统一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场,在岛内只能使用本地交通工具。 海南外地人购车新规 从2018年5月16日开始,海南正式施行全新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政策,新政规定外地人在海南买车需要居住证,已经不接受外地人暂住证购车上牌。 根据政策显示,对于个人参与小客车摇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 2.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 3.持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海南车辆调控政策 登记在本省的单位,名下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一)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在本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三)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结果、定期公布排号结果,并向取得增量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增量指标摇号由调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每月摇号一次。单位和个人分别摇号。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在摇号当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并于该月的26日组织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时间或地点发生变化的,调控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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