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的三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公司法》的三原则是什么? 《公司法》的三原则是:指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这三个原则被视为大陆法系公司法的核心原则,保证公司独立、完整,保证法定资本制得以实现。《公司法》对于公司的约束是很大的,任何公司都必须按照法律中的内容来严格的执行,否则将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三个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一)资本维持原则,也称资本充实原则,指公司存续期间,应当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资本,以达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的安全。这一原则要求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一致,如果不一致,也要保证公司维持一个和注册资本相当的实缴资本。其具体制度包括: (1)有限公司初始股东对现金之外的出资负有价值保证责任,而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公司不得以低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股份; (3)除非依照特别规定的目的和程序,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 (5)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之前不得分配利润; (6)公司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7)公司的股票和债券之间的转换受到严格限制; (8)公司对外担保的限制等。 (二)资本不变原则,意味着公司的注册资本确定以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不过不允许增加或减少资本的公司法是不可想象的,因此这一原则实际上意味着资本变动的公告。其具体制度包括: (1)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的,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修改章程,办理变更登记,并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2)登记(合并、分立)的事项变动,以及资本变动,应当进行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