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 (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 (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一、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其中: 1、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特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5、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 二、工程质量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总监。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视情况而定是否上报主管部门。 2、施工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项目总监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诸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事故情况调查是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有些质量事故原因复杂,常涉及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维护管理、工程环境条件等方面,因此,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项目总监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集中研究,由承包单位制订事故处理方案,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 5、确定处理方案后,由项目总监指令承包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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