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
释义 |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有: 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鉴定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2、坚持依据医学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 3、坚持选择适用法规定、条例的原则; 4、坚持医患双方对等的原则; 5、坚持在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的原则; 6、坚持医疗纠纷平等协商解决的原则; 7、坚持医疗纠纷经行政协调无效后依法裁决的原则。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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