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的发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始终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注重在自主创新上找出路,在城乡区域协调上求突破,在生态绿色上做文章,在内陆开放上下功夫,在服务共享上出实招,通过五大发展理念协同发力,形成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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