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本人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政历情况,社会关系,对党的认识,主要优缺点等2.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和修订式样的通知》填写规范介绍信要求填写的栏目内容应当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党员去向须明确去何单位党组织,不能用“贵处”两字代替。党员年龄应填实足年龄。党员的性别、民族及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都应予以明确。党费已交纳时间和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大写数字填写。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信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