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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停发工资,员工困境难解
释义
    劳动者面对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公司不发工资的解决办法如下: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员工维权:公司停发工资引发劳资纠纷
    公司停发工资对员工造成了严重的困境,许多员工陷入了经济困难之中。他们不得不面临支付房租、购买生活必需品和支付日常开支的困境。由于公司的不作为,员工们只能采取维权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和组织集体行动等方式来争取自己应得的工资。这一系列的行动引发了劳资纠纷,公司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声誉损害。员工们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通过维权行动迫使公司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同时也为其他员工争取到合法权益树立了榜样。
    结语
    公司停发工资对员工造成了严重困境,员工们只能采取维权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援助和组织集体行动等方式,员工们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为其他员工争取到合法权益树立了榜样。公司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声誉损害。维权行动是员工们为自己应得的工资而努力,也是对公司不作为的有力回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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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