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处理事故不公如何投诉 |
释义 | 交警处理事故不公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无效事实认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出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的事故。 (二)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期限规定有哪些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三、事故认定书修改是不是很麻烦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 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 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3、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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