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名称改变后,需要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如果只是企业名称变更,其他如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经营地址等都没变,只需要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来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税务机关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并将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向税务机关进行缴销,然后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