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 公民若需要申请更改小孩户口上面的籍贯,是需要由监护人带上户口簿原件,小孩出生证明,以及相关需要的资料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一般要求当事人提供有效的申请报告,《居民户口簿》,监护人以及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小孩可以不提供)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籍贯更改参考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2、受理:材料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当即办结打印《户口簿》;3、整理资料、材料归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