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籍贯所在地是指祖居地。一般填写身份信息时会用到,以户口本籍贯信息为主。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