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补税什么意思 |
释义 | 如果个人预缴的个税少于实际应缴纳的个税,那么个人就需要补缴个税。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碰到有的人需要补缴个税,主要是因为有的人在预缴个税的时候对于缴纳标准选择不同,导致个人预缴的个税少于实际应缴纳的个税,在汇缴的时候就需要补缴个税。 根据我国目前的个税管理规定,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预缴和自主申报的原则,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来进行自助申报,根据申报的结果预先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人在平时缴纳的个税都是采用了预缴的方式,并不是最终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每年的3-6月会对上一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缴,将全年的收入进行汇总,扣除个税起征点以及其他专项抵扣的费用后,税务局系统会对用户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进行统一清算,最终算出用户实际需要缴纳的个税。 如果个人获得了除工资以外的收入,通过个税汇缴后需要补缴个税 如果个人在个人所得税汇缴时,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也有可能是用户有其他的收入,那部分其他收入没有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预缴,导致后续需要补缴个税。 有些人除了单位发放的工资以外,还有其他一些收入,那部分收入执行了所得税申报,但是没有预缴个人所得税,在进行个税汇缴时,这部分额外的收入会被计入到个人的整体收入中,最终使得个人预缴的个税无法覆盖目前的收入,个人需要补缴个税。 如果个人的收入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纳税,通过个税汇缴后需要补缴个税 如果个人在个人所得税汇缴时,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也有可能是个人的部分收入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纳税,但是这部分收入完成了申报,因此在个税汇缴时需要补缴个税。 综上所述,我国的税务系统是非常全面的,给个人发放工资的企业必须要对员工的收入进行纳税申报,但是至于所得税的缴纳规则企业可以自己来定,最终在个税汇缴的时候对个人的所得税进行综合统计。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预缴的方式,平时缴纳的税费并不代表最终的税费,因此有些人在个税汇缴后需要补缴个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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