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写2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但并不意味着女方因此享有一半的份额。在离婚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出资来源、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进行公平分割。一般而言,女方分割时可以获得的份额不超过30%。同时如果在婚前有约定的话,那么就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房产的约定一定要双方协商好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可以维持双方的关系。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