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女方男方彩礼少了十二万要退吗 |
释义 | 男方给彩礼12万女方不一定需要退还。退还彩礼的情形只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彩礼;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离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所以只要男方给付女方彩礼之后未出现上述的情形,女方就不需要退还彩礼。 一、结婚不到一年女方要求离婚彩礼要还给男方吗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要求离婚彩礼不一定要还给男方。离婚后女方退还男方彩礼的法定情形只有两种: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女方的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二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离婚后男方生活上出现困难。所以只要当事人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结婚不到一年,在离婚后对于彩礼女方可以不退还。 二、彩礼返还是全部吗 彩礼是全部返还。如果有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可以在离婚后找女方索要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女方理所应当要返还男方之前给付的彩礼,并且要全部退还。 三、女方彩礼离婚后要退还给男方吗 女方彩礼离婚后是否退还给男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确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一方可以找收受彩礼的一方协议返还;如果缔结婚姻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应该酌情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在一起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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