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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踪4年可以申请死亡吗?
释义
    失踪4年可以申请死亡。宣告死亡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后。
    一、第一条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程序
    (1)宣告死亡程序一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
    (2)宣告死亡程序二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宣告死亡程序三须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二、宣告失踪婚姻关系怎么写
    宣告失踪婚姻关系没有变化。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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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