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时间不是认定事实婚姻的标准。符合条件即构成事实婚姻:1.没有其他配偶;2.共同同居生活;3.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4.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重婚不受法律保护。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不以同居的时间为认定标准。男女双方符合以下条件就会构成事实婚姻,不论同居多久都会构成:一、双方除了彼此都没有其他配偶。如果一方或双方有其他配偶,则事实婚姻就可能会构成重婚,不会受法律保护。二、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同居生活。三、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四、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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