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实行几双管理制度
释义
    对于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五双’保管制度:(1)双人验收;(2)双人保管;(3)双人收发;(4)双本帐;(5)双把锁。
    一般来说,各类危险品管理必须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危险品的采购、提运、保管必须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购入的危险品,必须有两人按规定认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危险品存放,集中专用仓库和保险柜中分级、分类、定位保管,严加保卫,注意存放安全。由生产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负责。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