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团公司成立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成立企业集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以上;母公司应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成员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冠省名的企业集团还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注册资本、控股子公司数量等。设立企业集团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请书、指定代表证明、集团章程等。 法律分析 一、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三、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 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 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现代服务业” 包括: (1)生产服务业,即为制造业配套的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业、商务服务业; (2)新兴服务业,包括信息服务业、大文化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 (3)传统服务业,包括现代商贸业,居民服务业。 四、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集团公司至少需要有5个子公司,加上母公司最少是6家公司才能成立一个集团公司,且该集团公司的母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在五千万以上,子公司和母公司的注册资金需要在一个亿以上。 结语 依据以上要求,成立一个集团公司至少需要6家公司,包括5个子公司和1个母公司。母公司的注册资金应在5000万元以上,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总和应在1亿元以上。成立集团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集团章程、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的文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以及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是成立集团公司的基本条件和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四条 发展乡镇企业,坚持以农村集体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除遵守本法规定外,发包方和承包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营企业、大型联合企业和股份企业,其领导体制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三条 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镇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需要发展商品生产,提供社会服务,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支援农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