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老人老办法《实施办法》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原来的办法发给养老金,与本办法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2、新人新办法《实施办法》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中人中办法基本养老金有四部分构成,即: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实施办法》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鲁劳发[1998]141号文件规定,在实施了过渡性养老金后待遇仍然偏低、难以平稳过渡的,可再设置过渡性调节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与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同样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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