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一年的起始终止日期? |
释义 | 合同一年的起始终止日期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是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签订之日的前一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合同效力会随着诉讼时效期满而丧失吗 合同的效力不会随着诉讼时效期满而丧失。诉讼时效期只是胜诉权的期限,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合同有约定的失效时间或者条件的,自时间届满或者条件满之日起失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具有有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以来生效,具有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以来无效。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写明尾款时限怎么办? 二手房合同没有写明尾款时限,可以与对方协商确定尾款时限后,签订补充协议。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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