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双方口头约定的合同有效。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的合同,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