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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收函被开发商拒收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函件用法律上所能承认的方式寄送,如拒收需保存好回执依据。拒绝收房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完全可以拒绝收房,直到开发商给个交代为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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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