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应纳税款=(收入-扣除费用)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扣除费用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款)/税率=(1600乘以15%+125+500)/15%=5766.67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