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灵活就业医保交费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等证据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办理缴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代缴。 法律客观: 灵活就业参保人群指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如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外来人员务工许可证)、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完全没有缴费能力暂时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理手续:1、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人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2、核定缴费: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情况,按规定核定,填报《缴费核定单》。3、缴费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持市医疗保险局加盖核定专用章的《缴费核定单》,直接到市地税征收局纳税大厅缴费。费票由市地税征收局传到市劳动结算中心,市劳动结算中心传到市医疗保险局。市医疗保险局每月定期向劳动结算中心传递一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数据。注意: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可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