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创业扶持资金申请条件 |
释义 | 残疾人创业扶持资金申请条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须为持有该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残疾人; 2、法定代表人须未以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等形式上岗就业; 3、创业实体创业时间未超过三年(以登记证书核发时间计算),有实际经营场所且正常经营的; 4、创业实体须在本市登记注册,且有合法的登记证照; 5、创业实体未享受自主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残疾人监护制度建设和完善方法如下: 1、监护人资格条件:进一步明确监护人的资格条件,确保受监护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2、监护人产生方式:制定监护人产生的程序和标准,明确监护人产生的途径和条件,并加强相关申请流程的规范和管理; 3、监护人权利义务:制定监护人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和限制,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监护人履行职责; 4、监护人培训机制:建立监护人培训机制,为监护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心理、护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5、社会组织参与:鼓励并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监护服务,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对于残疾人创业扶持资金的申请条件可能有所不同,请具体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 【法律依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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