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社保增减人员怎么办理 |
释义 | 社保增减员操作流程如下: 1、社保增员操作流程如下: (1)、登陆网上办税服务中心; (2)、输入用户名、密码; (3)、进行社保业务操作; (4)进入“单位人员增员申报”,进入增员申报协议; (5)进入增员模块; (6)录入参保人员信息; (7)最后一步点击“提交”; (8)进入“查询已提交数据”查询单位增员是否成功,如果显示为“转换完毕”,用人单位可将此页面打印下来,到社保经办机构制作养老手册和医疗IC卡; 2、社保减员操作如下: (1)、登陆网上办税服务中心; (2)、输入用户名、密码; (3)、进行社保业务操作; (4)进入“单位人员减员申报”; (5)进入减员界面:录入要减员的姓名和身份; (6)选择减退原因; (7)进入“查询已提交数据”查询减员是否成功。 社保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而提供的一种收入和补偿制度。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等五项,人们统称为五险。 社会保险主要有三个功能: 1、为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为再分配的功能; 3、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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