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5元/小时 2、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