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地主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小社并大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