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信访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信访,信访人对信访结果不满意可申请听证。 1、可委托代理人参与调解 打官司可以请律师,信访也不一定要“单兵上阵”。《信访调解办法(试行)》规定,信访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与信访调解。同时,信访人提出信访调解申请,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15日内可得到信访调解机构是否受理的通知。据《信访调解办法(试行)》,信访调解机构一般应当在信访调解受理后30日内调解完结。 在信访调解书上签字要三思而后行,因为信访调解书生效后再进行信访,信访调解机构不再受理。据介绍,《信访调解书》经双方签字送达后生效,生效信访调解书的调解意见为信访事项终结处理意见。信访人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的义务或者协议生效后又反悔的,同一信访事项不再受理。 2、市民也可参加听证会 如果你对信访结果不满意,那么请不要在信访调解书上签字,可以申请听证。据《信访听证办法(试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听证的事由、证据及要求。 另外,集体信访听证,选派不超过5人的代表参加听证。据悉,听证必须公开举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社会人士参加,而且听证人数必须为单数,不得少于3人,市民可旁听。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