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规贷款逾期还不上怎么办 |
释义 |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的,担保人需要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担保,债权到期后,那么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约定一般担保的,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解除担保 按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5种情形。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者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又有所区别。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借条上担保责任的解除:按欠条约定的时间。超过时间责任解除。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二、债务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担保责任有以下两种: 1、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 2、连带担保责任。即债务到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三、私人借款担保人可以被起诉吗 首先,对于有担保人的情况,担保人如果替欠款人还完了担保人应该承担的欠款的话,那么担保人是可以向欠款人去追偿起诉的。另外还要注意的是,担保人是不能代替债权人去起诉原来的欠款人的,但是债权人既可以去起诉欠款人,也可以去起诉担保人,或者是将欠款人和担保人同时告上法庭,让二人有其中一个还上自己的款项就可以了。 作为债权人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因为口头的担保合同是没有效力的,只有签了字的担保人才有保证的义务。这样在起诉的时候,才有权去起诉担保人,这样也可以让自己的钱早日回到自己的手中。其实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那么欠款到期以后,在六个月之内债权人并没有起诉,也没有向债务人去索要欠款的话,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那么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就可以免除还款的责任了。最重要的是,这是作为担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作为担保人的话,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同一个债务如果是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其应当承担的范围就是合同上面约定的份额,如果说合同上面没有约定具体的保证份额的,那么所有的保证人都将承担连带的责任。 对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任一保证人或全部保证人提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承担部分或是全部)的要求,保证人有义务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并且该义务也应该由保证人来承担。保证人承担了其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要求其偿还已经承担的款项, 当然,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到期不还钱的,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可以先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担保人愿意承担的是比较好的情况,如果担保人拒绝承担责任,可以将债务人和担保人一同起诉到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对于私人借款有担保人的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相应责任的是可以被起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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