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医疗里面的大病保险包含哪些 |
释义 |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二十类重大疾病,包括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等等。 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一、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20类重大疾病,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及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患有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划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救助标准的贫困人群,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险报销比例高达90%。 二、农村大病保险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报销力度加大编辑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 从2002年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到2012年底,新农合制度已覆盖约8.12亿人,覆盖率达98%以上。 2013年,新农合全国人均筹资达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新农合总筹资额可达到2700亿元。 卫生部介绍,2013年,新农合患者看病就医的实际报销比例争取比2012年的50%左右提高5个百分点。 病种覆盖面扩大编辑20种大病纳入大病保障 2013年,新农合的重点工作,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的覆盖面,提高补偿比例,避免农民因(大)病返贫。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将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要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 此外,卫生部对20种重大疾病制定了临床路径,遴选基本药物,并以省为单位,实施集中采购,确保农民重大疾病用药安全。 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选择诊疗条件良好,费用控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合农民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机构。一般大病原则上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复杂疑难病例,由接诊医院负责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卫生部已下发要求,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须简化并规范重大疾病的结算报销流程,积极推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及时结报和异地结报,结合实际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方便参合农民患者及时得到补偿。 以往农民对于保险的意识非常的淡薄,推行困难,一旦发生大病很有可能会因为无法负担相应的治疗费用而贻误治疗,因此国家加大了农村大病保险的推广力度,并且尽可能地将大病种类的范围进行扩大,一旦符合大病的情况,将会最高按照90%的比例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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