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精神病不许解除关系吗 |
释义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如果夫妻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但婚后经过治疗仍然没有痊愈,或者在婚前已经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并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那么夫妻感情已经被认定为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按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如果夫妻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但婚后经过治疗仍然没有痊愈,或者在婚前已经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并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那么夫妻感情已经被认定为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包括: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三)实施遗弃或者虐待被抚养的子女; (四)有重大理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五)与他人同居或者结婚; (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七)虐待家庭成员或者经常把家庭作为自己生活的场所; (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九)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十)有配偶者实施家庭暴力; (十一)虐待家庭成员或者经常把家庭作为自己生活的场所; (十二)有配偶者虐待家庭成员或者经常把家庭作为自己生活的场所; (十三)导致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利益受损; (十四)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十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包括上述十一种情形。如果夫妻一方有以上情形,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许离婚。 结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如果夫妻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但婚后经过治疗仍然没有痊愈,或者在婚前已经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并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那么夫妻感情已经被认定为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因此,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也可以依法判决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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