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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结婚女方没孩子,女方有权要孩子抚养费吗
释义
    问题: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也就是没有领证。女方生了孩子,有权利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周律师:有孩子就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王律师:应当让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相关知识——养费的标准及变更情况
    一、抚养费的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抚养费的变更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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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