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二级巡视员是国度公务员的一种,在行政编制里。国度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属于非领导职务,有巡视员、副巡视员之分。 巡视员和副巡视员只在地、厅、司、局级以上国度行政机关设置,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副巡视员则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此外,副省级城市可以设置正局级巡视员(副厅级)、副局级巡视员(略高于正处级),任职前提同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