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刘鑫是否有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本案依照中国法律进行审理的话,刘鑫也是有出庭作证义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除非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所以,刘鑫作为该案件的知情人是有义务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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