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1、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一致; 2、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会由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到60周岁之间; 5、如果共同借款人之前也申请过助学贷款而且还未还清的情况,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